当前,全国楼市正处于人心所向时期,但凡有为房产商代言者必受众星所唾。在此形势下,沈阳市教育局敢于逆势而动,越俎代庖,帮忙“托楼市”,其勇气可嘉。不过,话说回来,沈阳市教育局不好好搞教育而出来搞楼市,不谋划怎样为全市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服务,而是拿出稀缺的教育资源为“托楼市”来“添砖加瓦”。不禁让人担忧
来看看该教育局出台的十项助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措施:
1,在沈阳购买新商品房的人员,其学龄前子女可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接受教育。
2,开发商和其他社会力量在新建小区内创办幼儿园的,教育部门将全力给予扶持,帮助其办成优质幼儿园。
3,在沈阳购买新商品房的外地人员,其子女有入中小学学习需求的,可就近在学区内安排入学。
4,在沈阳购买新商品房的外地人员,其子女可直接在沈阳参加中考,如子女已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,需办理转学手续的,教育部门将安排专人帮助办理手续。
5,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学校,教育部门将采取与强校联手、加大投入、强化管理,选派优秀校长、教师等一系列措施,使其尽快办成优质学校。
6,涉及民办教育有两项:如有开发商投资兴办民办学校,教育部门将予以大力支持,简化相关手续,缩短审批时间,扶持其快速发展。
7,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民办学校,教育部门将给予鼓励和扶持,使其尽快办成优质学校。
8,沈阳市开办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的院校,可免试接收高中起点和专科起点的学生,为在沈阳购买新商品房、且有接受高等教育需求的人员提供方便。
9,涉及中等职业教育一项:在沈阳购买新商品房、且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需求的人员,优先安排入学,有接受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,也将予以满足。
10,教育部门将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资源,满足在沈阳购买新商品房人员接受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需求,为其丰富业余生活,提高文化品位提供便利。
十项措施涉及到幼教、中小学教育、民办教育、高等教育、中等职业教育,这叫一个面面俱到。
一声叹息…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