端午节申遗不要做成面子工程
今天是端午节,首先祝各位朋友节日快乐!!今天聊聊中国传统节日保护的问题。传统节日保护由来已久,很多专家学者奔走疾呼,好像冯骥才先生对这事就很上心。不过引起网络、媒体大肆关注还是源于2005年韩国成功申报“江陵端午祭”为世界非遗一事,此事似有“雀巢鸠占”之感,加剧了国人的文化焦虑,于是“保护传统节日”的口号日渐响亮,端午、春节等传统节日打包式的推向申遗的台前,仿佛稍有停滞就会被人横刀夺爱。
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:被各群体、团体、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、表演、表现形式、知识和技能,及其有关的工具、实物、工艺品和文化场所,其中包括“社会风俗、礼仪、节庆”。单纯从字面上来看,我们的任何一种传统节日都足以称得上非物质文化遗产,不过,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,“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,是民族个性、民族审美习惯的‘活’的显现”。对照之下,为了申遗而罗列出的各种节日习俗,其真实的活力究竟有多少?

插艾蒿、挂菖蒲、佩香囊、包粽子、赛龙舟……这些仪式都曾是端午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,但却又都随着岁月的流逝在某些地区或多或少地遗失。“端午节申遗”的最终目的,难道只是为了甄别判断出什么地方的仪式最为完整和典型吗?传统节俗文化源远流长,在于其构建了我们强大的精神家园,也只有依附于这样的精神内核,外在的形式才会更加丰富。如果一定要对此加以保护,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在赢得文化认同的前提下夯实我们的精神家园,而不仅仅是一味醉心于“打捞”失落的仪式。
反观近年来数次风风火火的“节日申遗”,无一例外侧重于节庆仪式的完整,全然不顾因年代久远给人造成的隔阂,这样的“保护”如何能赢得所有人的认同?
只要保护得当就能“申遗”成功,而“申遗”成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保护得当。与其不遗余力地呐喊“只有申遗才能保护传统节日”,不如首先静下心来考虑一下,到底应该保护什么以及怎么保护的问题?
回顾韩国“申遗”的成功经验,对于我们或许不无启发。早在1967年,韩国就把“江陵端午祭”正式列为本国“重要无形文化遗产”,开始系统疏理祭典中的舞蹈、萨满祭祀、民间艺术展示等诸多内容,对祭典中的音乐、器物、礼仪,特别是操办祭典的民间艺人着力加以保护和资助。此后又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,才得以形成今天的规模,展现出形式古雅又不失现代性的江陵民俗文化—正是有了前期充足的准备,韩国的“申遗”才会最终水到渠成。
无论如何,传统节日都应该是国人基于文化认同的一次联欢,而不应该是陈列在博物馆供人瞻仰的一种文物。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,要怀着宽广的胸怀,让世界分享中华文化的魅力,让上自政府、下自黎民,真正认识到传统文化的价值,切切实实地尊重文化、保护文化,让中华文化的血脉绵延不绝、发扬光大。关于传统节日申遗,人们最不愿看到的结果恐怕是—我们能在《世界文化遗产名录》找到节日的位置,却依旧不知道节日本身应该怎样过。
据报道,中国已启动“端午节”申报世界非遗程序。该项目已由湖北省代表中国向联合国递交申报表,申报的遗产名称是“中国端午节”,内容由屈原故里湖北秭归县的“屈原故里端午习俗”、黄石市的“西塞神舟会”、湖南汩罗市的“汨罗江畔端午习俗”、江苏苏州市的“苏州端午习俗”等组成。目前申报资料已送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,今年下半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进行评审。



